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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引领

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
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

 

为贯彻落实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、《中共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“一岗双责”实施办法》等规定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,经领导班子研究,制定本责任清单。

一、党支部及领导班子集体责任

公司党支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,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
(一)思想教育的责任

1、抓好党员及干部学习教育。积极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用党章党规规范党支部和党员行动,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利用“主题党日”、“书记讲党课”、“三会一课”等形式,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党员廉洁自律或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。

2、抓好任前及履职廉政教育。对拟提任子公司、部门正(副)职位的干部、拟调任有业务处置权或重要敏感岗位的管理人员(项目负责人)都应按权限开展任前廉政谈话,并对照岗位履职要求,撰写对照检查材料;对在职的部门正(副)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,应强化平时工作督查,进行经常性、针对性廉政教育。

3、抓好党员及干部警示教育。采取案例通报、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,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,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、震慑作用。

(二)部署推动的责任

4、抓好部署推动。贯彻落实公司党支部、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,做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。每年至少2次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、推进会等有关会议精神,及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重要环节。

5、抓好责任分解,明确职责分工,督促各班子成员、各部门、各子公司结合各自分工、职能、业务范围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做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工作。按照“五抓五看”的要求,认真梳理岗位权力清单、明确制定工作责任清单,通过公司主体责任的“二分”(分工、分级)传导机制,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。

(三)制度规范的责任

6、规范重大事项决策、报告制度。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,特别是公司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)事项决策制度,加强对权力的运行监督。

7、健全廉政风险的防控制度。认真对照、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业务政策、法规,从人、财、物管控和承包合同履约、目标责任管理等方面,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,并抓好执行。恪守公司授权或公司法定权限,严防为个人或局部利益而不惜影响公司信誉、利益等行为发生。

8、严守公司内部的运行、管理制度。认真执行公司党政有关行政管理、财务资金(产)、业务流程、劳资人事、经营决策、承包履约、考核评价、民主监督、党建廉建等内控制度与工作要求,确保政令畅通、令行禁止。

(四)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

9、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(试行)》及公司有关选人用人的制度规范,按管理权限,健全公司班子后备干部的推荐、管理及部门领导、项目经理的任免、聘解、竞职、调整等相关制度,坚持依据干部选任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,全面考察任用对象的德能勤绩廉。

10、严格追究违规违纪选拔任用、用人失察失误等行为,及时发现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。

11、建立科室部门干部年度及任期述职述廉制度,并接受党员、干部和职工代表评议,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。

(五)作风建设的责任

12、部署落实作风建设的任务。定期研判公司内部和党员、干部的作风状况,坚持问题导向,提出任务措施,抓好督促落实,加强教育提醒,推进查纠整改,并将此贯穿于党员、干部日常管理和工作的每个环节。

13、深入查纠作风建设的问题。认真贯彻“八项规定”、恪守“六项禁令”、抵制“四风现象”,弘扬廉洁精神、改进效能作风,紧盯重要事、关键人,锁住风险点、关节处,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及身边“不正之风”的日常整治。

(六)配合问题查处的责任

14、立足抓早、抓小、抓常。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干部的管理监督,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于法前。配合派驻公司纪检组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落细、警小慑微、动辄则咎。

15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司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,要求有关科室或项目做好协调配合,坚决抵制说情风,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。

二、党支部书记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

党支部书记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“第一责任人”,对公司副职领导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(一)履行领导责任

按照党支部总体部署和行政具体要求,研究落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确保公司部署安排在全公司很好贯彻;与各子公司负责人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,逐级明确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做到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,层层抓落实,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。

(二)推动责任落实

定期分析党员、干部、职工思想状况,提出抓好公司廉政建设的方案措施并抓好落实;对公司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与整改,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制约机制。

(三)加强教育监管

开展党风廉政教育,组织党员、干部学习廉政法规,突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,强化“六大纪律”意识;掌握并严守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职责设定与授权界定,督促党员、干部廉洁从业,防止越权过线、以权谋私等问题;把好人事任免关和干部使用关,选准“人头”、控住“源头”,防止和纠正违规用人现象。

(四)当好廉政表率

落实“八项规定”、遵守“六条禁令”、反对“四风现象”,厉行节约,严控各项非生产性开支;主动接受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,支持执法执纪部门查处公司的违法违纪案件;发挥各自职能作用,为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好的建议、意见,及时向公司党支部、派驻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;严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以身作则,廉洁自律,自觉接受监督,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。

三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责任

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,协助公司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(一)落实分管职责

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按照“谁分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工作的各个环节,督促指导所分管子公司、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;每年至少与所分管子公司、分管部门的干部谈话一次,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并提出廉政要求。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时,及时约谈提醒,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总公司负责人报告。

(二)加强日常监管

指导、督促所分管子公司、分管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的排查、整改,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并抓好落实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,及时发现和纠正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。

(三)坚持廉洁自律

班子成员严于律己,当好廉政表率,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述职述廉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规定;生活中时时自省、自警、自律、自重,做到自己廉政的同时,教育身边亲属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。

四、公司中层干部责任

公司中层干部(各部门负责人),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,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1、带头学习廉政理论,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、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、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,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2、贯彻落实公司党支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廉政工作任务,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,与行政、业务工作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。

3、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,切实将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,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。

4、模范遵守党纪法纪,贯彻落实公司“三重一大”决议,认真执行人、财、物管理等规章制度,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,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,自觉接受监督。

5、对行政、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、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,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,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,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,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,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。

6、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,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,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。